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你好,我在河北唐山一家私营企业工作。2012年8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都是三年,后续有签订了两次。我是

你好,我在河北唐山一家私营企业工作。2012年8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都是三年,后续有签订了两次。我是做等离子数控切割的,现在公司方面切割方面的活很少,但是不是没有。公司就安排到起重部门去干活,然后有切割的活还继续回去干,干完切割的活还要去干起重的活。公司这样做法是否合理。如果我执意不去是否合法。如果公司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给我降薪导致我的离职公司是否给予补偿。还有如果公司逼迫我辞职我会得到什么补偿。
提问时间:2021-10-2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交流头像
用户
补偿金是多少,走什么程序呢?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经济补偿金。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张家口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