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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14年11月份至今都是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至今,仅仅只是在2015年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我从2014年11月份至今都是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至今,仅仅只是在2015年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到2018年该公司又和我们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三个月,三个月后劳动合同到期后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们还是在该公司工作至今(不足一年),今年2月25日因为该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了还拖欠社保费,我们工人到劳动监察投诉并且已经受理了,请问一下,如果我们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请求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续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提问时间: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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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们手里面都没有劳动合同,以前的劳动合同都在该公司,2018年签订的为期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都没有再签合同,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后2018年至今未见(不足一年)没有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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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已经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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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也就是说不能够请求双倍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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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能够,超过一年时效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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