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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公司实行主辅分离工作,需要公司人员从主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各项待遇

国有控股公司实行主辅分离工作,需要公司人员从主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各项待遇均保持不变。子公司也为国有控股公司。请问,即便同意与子公司签订合同了,是否还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或者生活费?关于这类操作,大概的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法律风险需要注意?
提问时间: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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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主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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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们是站在公司的角度进行操作。如果不想支付违约金,应该怎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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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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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好像没看懂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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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是正常的员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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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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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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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在是国有控股的母公司要求在国有控股子公司上班的人员,劳动关系从母公司移到子公司。不是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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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是继续的话,劳动的合同年限经济补偿是可以重新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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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重新计算。就是之前的劳动合同年限可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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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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