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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遇到2个问题。第一个,我接任了离职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作为了本部门负责人(以前我是主管),

你好,我现在遇到2个问题。第一个,我接任了离职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作为了本部门负责人(以前我是主管),他以前工资10000,接任后我工资还是以前的5000,已经1年多了,公司一直不调整,我们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职责都一样,而且我干的比他的多,请问我可以申请仲裁不?第二个,我们和其他部门去年合并了,我现在不但干了自己科室的活还干了被合并科室的活,我现在不想干了,请问可以以此为由要补偿金不?这2个问题有没有具体法条谢谢!
提问时间: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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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不能跟前任比,只能横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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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要补偿金,这个理由很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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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是什么意思啊?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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