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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8年8月份入职目前公司,我19年九月份因生二胎休产假到20年一月底,因为马上春节了公司通知节后回

我18年8月份入职目前公司,我19年九月份因生二胎休产假到20年一月底,因为马上春节了公司通知节后回来上班,但是因为疫情原因,节后公司只复工了一周就又放假了(但是这一周因为外地返京北京需要居家隔离我就没上班),现在公司因为疫情业务受损,目前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我我现在算不算哺乳期,如果要解除合同如何索要赔付?(注:产假期间公司支付我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疫情期间我们公司支付的工资为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
提问时间: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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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协商解除应该给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单方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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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我申请赔付大概可以怎么这么算呢?赔付几个月的工资或者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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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经济补偿金为2个月工资,赔偿金为4个月工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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