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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在单位(**铁路局)分到一套保障性住房,因没钱就私下和亲戚协商,由她出钱用我的名字购买

我于2008年在单位(**铁路局)分到一套保障性住房,因没钱就私下和亲戚协商,由她出钱用我的名字购买,她给我15万元好处费。但她至今没给我钱,我想要回我的房子,应该如何补偿她。
提问时间:202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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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他现在住在房子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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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现在房子我在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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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房子在你名下,你在出租,你现在不用着急,着急的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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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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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她要求我返还她购房款,赔偿她房屋增值差价,要不就起诉我。法院会支持她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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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借名买房司法主流观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她去起诉法院支持她返还房款没多大问题,要求补偿差价的诉求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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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事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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