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父亲单位分配给一套住房,由我居住(父母另有住处)。98年房改时,甴我出资购买。05年,单位集
94年,父亲单位分配给一套住房,由我居住(父母另有住处)。98年房改时,甴我出资购买。05年,单位集资建房,父亲与我口头协议,由我出资购买,并共同居住。待该房产具备上市交易后,过户到我名下。因购买的是房改房,原住房给折算了部分房款。父亲和我口头商议,原住房折算的那部分购房款,父亲和我就各占有50%的份额。总的算起来,父亲占有总房款的16%份额,我占有总房款的84%份额。13年,父亲过逝。我要求将产权过户到我名下,并将父亲所遗留的产权份额,按份额的分配比例,折算成人民币给付。因母亲和我一起居住,愿意将她所得份额给我。姐姐和哥哥认为给的少,将该处房产按遗产均等分配。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提问时间:202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