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工程建筑

请问厂家从农户手里租用士地后,在国土局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合

请问厂家从农户手里租用士地后,在国土局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合法吗?厂方可做抵压吗?国士能再次拍卖这块地吗?假如在法庭该如何辨解‘∵
提问时间:2021-06-26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经过相关审批手续后,是合法的,可以办理抵押权登记。
交流头像
用户
厂家不再租用后,能直接转给后来厂家吗,没有通过农户的情况下拍卖也合法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当时是什么用地?签订租赁合同了吗?
交流头像
用户
当时是根地,厂家在2O|4年注消了合同为2O年,但合同内有规定合同期内如遇不可坑为的自然灾害造成毁损不能正常生产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用途,厂家擅自改变用途,属于违约。
交流头像
用户
我们是根地,厂家是办归铁厂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那这种情况就是合法的,拍卖不得超过租赁年限。
交流头像
用户
厂家注销了,我们没收到租金的情况下也合法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你们就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返还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何峤巍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2707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2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5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