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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日常检查规定
  第一条 目的: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
  第二条 范围:
  1.工作检查
  2.生产操作检查
  3.自主检查
  4.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5.质量保管检查
  6.设备维护检查
  7.厂房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条 检查的频率:依检查范围的类别,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
  第四条 检查的项目:依检查范围的类别,详细制订实施要点。
  第五条 检查资料的回馈:要转知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
  第六条 实施单位: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
  第七条 实施要点:
  1.工作检查.
  (1)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
  (2)频率:
  ①正常时每周一l次,每次2一3人,但至少每月1次;
  ②新进人员开始时每周1次,至其热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
  ③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
  2.生产操作检查
  频率,每周3次,每次2人。
  3.自主检查
  频率对每个检查站每2~3天检查一次,并视情况调整。
  4.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1)质t管理部成品科会同有关单位人员,不定期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原料供应商,加工厂商。
  (2)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表。
  5.质量保管检查
  (1)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
  (2)频率:每周1次。
  (3)质量保管检查表。
  6.设备维护检查
  频率:每周2次,每次2~3个设备。
  7.厂商安全卫生检查
  频率:每周1次。
  第八条 为本规定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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