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检查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避免因员工的疏忽而导致不良的影响,使全体员工重视质量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检查的频率依检查范围的类别,以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
第三条 检查的项目依检查范围的类别而定,详见实施要点。
第四条 检查资料的回馈要转发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
第五条 实施单位质量管理部成品室及有关部门。
第六条 工作检查:
1.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
2.频率:
(1)正常时每周一次,每次2人至3人,但至少每月1次。
(2)新进人员开始每天1次,至其熟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
(3)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
3.工作检查如表所示(略)。
第七条 生产操作检查频率:
1.每周3次,每周2人。
2.检查人员填写生产操作检查表。
第八条 自我质量控制检查频率:
1.对每个检查站每2至3天检查1次,并视情况加以调整。
2.检查人员填写自我质量控制检查表。
第九条 外部协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1.质量管理部成品室会同有关单位人员,不定期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原料供应商、加工厂商。
2.检查人员及时填报外部协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表。
第十条 质量保管检查:
1.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
2.频率:每周1次。
第十一条 设备维护检查频率:
1.每周2次、每次2至3个设备。
2.检查人员填写设备维护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