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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资55000,想提前两年调走,违约金算六万多,合理吗?

年工资55000,想提前两年调走,违约金算六万多,合理吗? 北京的教师,合同从09年签至2014年,今年跟单位提出调走,单位给算违约金六万多。我未税的年工资是55000,当初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违约金为岗位工资乘违约月数、培训费用按逐年递减20%计算,我的岗位工资是680元,这样看违约金算得也太高了,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pX1992()
提问时间:2012-05-08 10: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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