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作后脱产读研,在单位支付我读研期间基本工资的情况下,其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是否合理?
工作后脱产读研,在单位支付我读研期间基本工资的情况下,其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是否合理? 我在一私立学校工作两年后考上研究生,因考虑到工作难找,便主动请求与单位续签合同,并要求单位批准将我的档案掉到读研的学校以便争取奖学金。最终单位同意与我续签,并调出档案,在合同中规定读研三年间单位每月支付我基本工资700元多一点,毕业后必须调回档案并为单位服务十年,否则需付违约金为三年所发基本工资总和的七倍。我算了一下共18万之多。
可现状是:我临近毕业,因丈夫工作变动,我不得不随之另找工作,以免两地分居。
请问:如果我毕业后不能回原单位,那么违约金真需要付18万吗?合同中有没有不合理之处?如果有不合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在顺利解约的同时又不影响我找到新工作。
恳求哪位热心的律师朋友帮忙解答疑惑,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丹顶鹤(湖南)
提问时间:2010-08-30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