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道里法院枉法判决继承案,刚毕业的大学生手捧姑姑给的爸爸遗像和骨灰存放证无家可回流落街头,口头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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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自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提起上诉,两年内可以申请再审。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法院这么判 肯定有私情,明显的利害关系法院竟然如此判决,有损中国人脸面。这位姑姑的品德也值得广大人民“称赞”啊!
无论老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按公平原则由其直系亲属暨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遗产,如有一方去世的,由其子女继承。
本案中法官在证据未充分的情况下仅凭两位证人的证言来判决,按我国法律对证据的规定疑似从无的原则,显然不够谨慎,与相关法规不符,似乎有失公平的原则,希望再接下来的案件审理中法官能充分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来审理,还当事人以公平。
在中国靠关系吃饭再正常不过了,法院也难逃这个“中国特色”。按照法律儿子是财产第一继承人,这么简单法律问题大家都知道。而法官却无视法律,另外姑姑那边证据不足却赢得了官司,显然是走了“中国特色”。希望道理法院守住作为一个法律人的底线,公证做出判决。也希望姑姑守住做人的底线,钱是换不来亲情的。做着坏事拿着黑心钱迟早是要遭报应的。
我不懂法,但是我知道这样的判决让我感觉完全没有说服力,怎么看怎么不正常
公道自在人心,这位姑姑,不念亲情,和一个孩子分家分产,就算法律上过得去,你良心何安啊。难道等你老了那一天,你儿女像你一样,分你的家产,把你逼上绝路,你就好受了?你儿女可是看着你长大的,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你,当年你是这么对你侄子的,分你家产有什么不行。你这个姑姑就这种榜样啊,做人不要太绝,会遭报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