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道里法院我是走平道,我姑爷是法官
根据所诉事实哈尔滨道里法院属于错判,肯定有私情,很明显的一点就是证人与继承人被继承人有借贷关系,属于利害关系人,不应被采信,法院将一个简单继承的案子错判,何以服众,让一个国家培养的大学生,一个失去爷爷奶奶爸爸的孩子流离失所没有住所,刚到社会就接受法院的腐败,社会取向会怎么样,请有关部门给与重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党的威信,我们拭目以待。
无论老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按公平原则由其直系亲属暨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遗产,如有一方去世的,由其子女继承。
本案中法官在证据未充分的情况下仅凭两位证人的证言来判决,按我国法律对证据的规定疑似从无的原则,显然不够谨慎,与相关法规不符,似乎有失公平的原则,希望再接下来的案件审理中法官能充分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来审理,还当事人以公平。
儿子是直系亲属,是第一继承人,被告债权人什么时候有资格当证人了?明天我找几个人商量一下,也混个“口头遗嘱”拿遗产,我看真能行
如此法官断案,天道何在!这样一件本很合乎正常逻辑、明眼人一看就知正错真伪的案件,却是如此结果,做为一名看客对我国执法者的职业道德身表愤慨!!!对此做出判决的法官大人,请问你有无儿女,现在的高房价,这位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年青人面对应得的遗产失落感谁人知晓,今后的生活将如何,您考虑过没?良心如在?请有关部门认真负责的态度来还年青人一个公道!!!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