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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交了辞职信,但没有提前一个月就走了,旧公司应不应该给我办离职证明

交了辞职信,但没有提前一个月就走了,旧公司应不应该给我办离职证明 我是一家设计公司的员工,因为受不了经常性的加班和公司混乱的管理模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写了书面辞职信,但我迫于无奈,实在想走了,就没有按照提前三十天的规定离开了公司,现在新公司要我开具离职证明,那按劳动法旧公司应不应该给我开离职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we(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0-27 20: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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