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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修改劳动

用人单位修改劳动 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倍计算,但我公司与我们签的劳动合同是:2、甲方执行太仓市有关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国定假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按该标准执行。因特殊情况调整工作时间的,一律由就职单位的部门(小区)作调休处理。
以上这条是不是不合法的?属于霸王条款吗?当时我们不签是不行的,除非你不做,我现在单位无理由要辞退我,我的加班费能不能按国家规定3倍问单位追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20202……(江苏)
提问时间:2011-10-15 20: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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