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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 你好:我和甲方的租赁合同是5年,现在快3年了,去年我为了方便把甲方的围墙给拆了,到现在还没有给修,大门也给撞坏了,合同中有约定我要保护和维修,还有一个问题。有一次我给甲方交的租赁费甲方没给我收据,我也确实没有按时,给甲方缴纳过祖金,到现在还欠他2000元,他现在给我发了特快传递通知要求解除合同,能不能解除呢?我现在没有地方,还能要回剩余的租金和要他赔偿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hf1139(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1-09-2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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