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应该如何维权
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应该如何维权 本人2015年6月入职一家公司,用人单位在3个月试用期后,签订一年劳动合同(2015年9月签订),现该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是相关职业证书不符(公司录用前已说明)。社保在试用期3个月内未缴纳,且近3个月社保也未缴纳;请问根据目前的情况该如何维权,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是否应该赔偿(公司表示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则无需任何赔偿,是否有法可依)?公司是否能随意调整目前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未有该条款),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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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xujif()
提问时间:2016-02-27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