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法纠纷,赔偿金和补偿金问题,具体见正文,谢谢
劳动法纠纷,赔偿金和补偿金问题,具体见正文,谢谢 你好,打扰了。
我想咨询个问题,关于劳动法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问题,谢谢
我的大概情况是这样:我是在2008.2.25进入公司,在2011.6.29申请调入新部门,重新签订新合同,三年到2014.6.29,无试用期;但在2011.7.20左右我所在部门解散,就没有正式的工作了,在7月底8月初时,公司开会公司内部的其他的产品开发部暂时没有职位空缺,我们可以自己联系公司内部其他职位或者外部工作机会,工资发放到8.31,并且这段时间可以不用来上班,可以说我已经一个月没有在公司上班了。现在公司要我办理离职手续,请问一下,想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可以争取到补偿金和赔偿金么?公司刚开始说的时我的按照3.5个月的工资做补偿,工资是按照过去一年12月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平均;但是我已经争取到1年12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目奖金和各种福利等的平均,并且已经争取到4个月。像我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争取到赔偿金,按照双倍平赔偿?或者说我这种情况最多可以按照哪种方式争取比较合适?大概是一个什么形式?谢谢我现在依然是不上班中。。。
另外,我本担心争取赔偿金这块,怕会有冲突,相对的公司比较强势(民营企业,中国100强),我这段时间已经超过一个月没有上班,这个是否应该争取?如果矛盾比较大,公司不同意,在把我安排到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岗位怎么办?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期待回复,谢谢,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izjh……(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9-06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