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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问题

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问题 我是2002年8月24日来到该公司工作的,2008年1月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五年,2010年2月1日公司突然通知我终止劳动合同,并于第二天交接工作,在这期间没有加班工资,没有双休日,没有带薪休假,合同也不给我。请问,我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怎么算,后三年的未履行的合同,可以要赔偿金吗。我的工资是2370元
问题补充  2010-02-01 22:58
如果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算不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两倍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ccccc……(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0-02-01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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