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双倍工资赔偿
关于双倍工资赔偿 我系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专业的一名学生,于两年前毕业,毕业以后曾在三家公司就职,但均为签订劳动合同,对该条款确实不知情。2009年6月到某企业开始策划工作,至2010年年底离职,现已在另外的公司工作半年,最近女朋友开始准备司法考试,今天复习到劳动法时突然发现存在该条款,才电话告知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想问:
1.如果想向2009~2010年的原某企业申请双倍工资,是否已超过劳动仲裁的时效?
2.我是否要举证证明我对该条款不知情?如何证明?
3.如果我无法取得工作证明,但有原同事愿意为我作证,是否需要书面?需要几名证人?
4.对方可以如何抗辩?
想为自己维权,拜托诸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ronv……(重庆)
提问时间:2011-07-21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