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试用期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及五险一金的补缴
关于试用期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及五险一金的补缴 本人于2010年6月1日进该公司,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昨天是试用期最后一天),今天早上,老板突然开会宣布公司不录用我,此前未签订书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中午在谈及赔偿问题时,我提出未签合同要求三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时,老板不同意,并立刻打印劳动合同,强迫我签字,我未签。且三个月未缴纳五险一金。请问我要仲裁应该提供哪些证据才行?
我有6、7月份工资的银行汇款单,而且我手上也有一份老板签过字盖过公章的合同,但我没签。因为是早上他辞退我后,下午才让我补签的~ 而且合同上日期还改了6月4日到9月4日
现在他说“你的离开并非公司的错,也无意否定你的能力和为公司的贡献.作为员工应该心存感恩心态,而不是恶意引起事端,如果你执意站在公司对立面,我可以保证公司不会向任何挑衅妥协”这是在Q上讲的,算不算威胁??而且他讲了,不签试用期合同,就不给开辞退通知书!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andy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0-09-02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