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赔偿
具体赔偿视用人单位过错情况确定
1 依据所述,不足以判断公司主动解除,
2 你的行为构成辞职,但可以要求欠发工资
建议你来电或面谈详情
你好,这不算是辞职,是离职,如果单位故意扣发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局举报对方,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我。
1、这样的情况,公司没有给你办解除合同的手续,你也没有和公司办理同样的手续。
2、“算旷工”,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开会时,老板“让我滚”,有证人,不是旷工,应该属于离职有原因,而不是辞职。
3、“不给工资”,没有上班就没有工资,小事情。
4、“他说他没辞退我”,你现在就可以去上班,简单汇报一下现在的情况即可。
5、如果现在老板和你都觉得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那就是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了。
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你就可以按照规定得到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如果老板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7、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就在当地申请劳动仲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