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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把我们安排到兄弟单位工资,因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不适合我们,未接受

.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把我们安排到兄弟单位工资,因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不适合我们,未接受 .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把我们安排到兄弟单位工资,因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不适合我们,未接受。公司后以经营困难为由向我们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给经济补偿,请问公司是否属于违约,我们可否提出双倍补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5-11-2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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