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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裁员,只按照北京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按工作年限赔偿,说经营困难,但实际第二天就招新人替代我了

公司裁员,只按照北京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按工作年限赔偿,说经营困难,但实际第二天就招新人替代我了 外企IT公司裁员,只按照北京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按工作年限赔偿,说经营困难,但实际第二天就把新招人替代我了。其它岗位也是这样,招新人替换老人。签的协议上面根本不提经营困难的事情,我被骗签了字。

我工作了7年多,2008年1月1日以后部分一年算一个月,每个月的赔偿额为北京平均工资三倍。但是我的实际月工资要高于这个数字。

这种情况下我觉的不属于经营困难,如果裁人应该是按实际工资的两倍赔偿。我签的那个协议是否可以认定无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hezh……(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5-10-2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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