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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离职补偿问题

离职补偿问题 说下基本情况,
1.在这家公司工作了4年多,本人工作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每月也有利润,只是利润额偏少,老板就从2011年5月开始(含5月份)未发工资给我。以前基本上是每月月底发工资,工资直接打到银行卡上;

2.公司是老板个人的,找了家外贸公司挂靠,所以对外的名义是这家外贸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甲方也是这家外贸公司;

3.外贸公司和老板结算方式是:外贸公司按照出口金额收取一定比例佣金,其余利润划到老板个人银行卡上,老板再按照每个人的工资转账到每个人的银行卡上;

4.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2007年7月1日,到期日是2012年6月30日,问题是当初劳动合同签订的甲方公司,后来更换了名字;

5.每月老板打工资到我银行卡上,都会msn通知我,我都有留msn聊天记录(从2008年7月开始有msn聊天记录),以及本人银行卡自2010年6月以来的入账记录(网银只能查到1年以内的交易记录,实际工资卡从2007年开始一直没有换过);

6.劳动合同上写的工资是¥3000/月,实际工资是:
2007-2008年,¥8000/月,
2008-2009年,¥10000/月,
2009年5月开始,¥15000/月,有银行入账记录为证。

我要问的问题是:
1.不及时发放工资,我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金?

2.能否拿到前面2个月的工资(如果在七月底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是3个月),加上N的补偿,即4个月(工作了4年)。

3.这里所说工资是指我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即¥15000/月,不是按照劳动合同写的¥3000,最终我能拿到的是¥15000*7个月的补偿,对吗?

4.我该如何提出,应该不是说“辞职”吧?

5.如果老板不同意经济补偿,也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即开除我),那我怎么办?

先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laiz……(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1-07-1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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