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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职公积金补偿问题

关于离职公积金补偿问题 我有如下问题想咨询您,希望能得到您的解答,谢谢!

深圳市规定2010年12月开始强制企业需要购买住房公积金,一直到现在7月我公司才开始办理好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的手续,公司需要为在职人员被补交去年12月至今的住房公积金,但是我现在是2011年6月辞职的,7月15号到期,所以公司就没有把我例为补交对象,没有为我开户,目前在公司工作了三年,请问离职清算工资时可以要求补偿去年12月到6月的公积金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fa……(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7-02 10: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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