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出具解除合同文书,本人收到后第二天没去上班,一,二审法院判决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即使是协商解除,也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进行申诉,但要收集未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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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合法,你无申诉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谓的协商解除,就是双方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原本你收到用人单位单方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没有签名确认的话是不视为你同意的,并且应认为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但是,如果你收到后长时间内都没有提出异议,又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的话,用人单位可能就抓住这一点主张是获得了你的同意了。不过即使是协商解除,由于是用人单位先提出的,你可以主张要求经济赔偿金。
第二,你说该案已经经过仲裁及一、二审诉讼程序的话,那该案已经生效,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这种情况下你大多不能再提起诉讼了。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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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哪里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