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职工补偿问题
应该执行统一标准。
改制标准可能不会变
执行统一标准
企业改制时职工补偿应该执行一个统一的标准。《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中“第九条 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这个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 要看是什么补偿 是法定的 还是单位内部的政策性的补偿
不是一个标准的理由是什么 知道了理由 也就能对政策下药 找到单位日违法之处
只有这样 也便于维权
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 会更好
您好!比较对象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