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国有企业改制后又被变卖,期间中断劳动关系的职工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国有企业改制后又被变卖,期间中断劳动关系的职工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我93年在山东省龙口船厂参加工作,当时为固定工(毕业分配),直到2002年,企业改制成为以厂长为首的承包股份制形势。但对员工无任何补偿。当时因为企业经营效益问题(开二百多元工资),企业与我们好多员工达成停薪留职协议,保留工厂工职,自谋生路。劳动保险等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企业交纳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为了生活,我们好多员工都同意了。并且都提前足额交纳每年的保险费用。后2006年,企业又被低价变更专卖给他人,其间并未通知我们这些员工,同样未给任何员工进行安置或补偿,并要求员工在交纳完足额的保险费用后,再交纳1000元管理费用保证金。并还多次要求员工签署不安置工作的协议和中断劳动合同证明书,期间破于无奈,好多员工只好照办。企业被变卖后,企业主以要修建工厂为名,不进行营业,将厂内所有资产迅速转移,将在使用的设备也迅速拆走,甚至包括费旧的螺丝、费旧铁片等。目前,工厂内已空无一物。2008年12月,该企业主告诉职工说企业无力经营,要准备破产,期间,不断有职工向有关部门反映过问题,但均无得到答案。 
我想请教: 
1、企业在第一次改制后,该不该给职工有所补偿。如果有,现在应该由谁补偿。 
2、企业在第二次被转卖后,对于停薪留职的人员是否应该先通知,或给予安置。没有通知或安置,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3、如果现在企业真的宣布破产,员工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4、对于专卖后被迫中断劳动关系的,是否有权利要求企业进行补偿 
以上问题,敬请专家给予指导,这是我们好多人的疑虑。 
如能见教,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cb737……(山东)
提问时间:2009-01-09 17: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