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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无故裁员,

无故裁员, 本人阙强于2010年6月1日进上海征途信息有限公司设于北海的办事处工作,至2011年4月6。岗位:北海地区游戏推广员工作范围:负责北海地区网吧游戏终端的维护和对游戏的宣传2011年3月1日时候,由于北海地区的办事处主任辞职,南宁分公司让本人代理北海办事处主任,待遇方面提至1800元.4月1日突然说把北海办事处点关了。关点前毫无任何消息通知。4月15号发工资时候。发现工资还是1500.公司未给本人签订合同。不过还是帮我买了社保和医保。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11691……(广西-北海)
提问时间:2011-04-2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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