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怎样赔偿?
你好! 这种情形的,你有权主张以下权利: 1、未签劳动合同的11个月双倍工资,从2008年2月1日计算至2008年12月31日。 2、9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 3、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有需要的,可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