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去年签的合同上注明我的工作岗位是生产部一线操作工,工作4个月后把我调到技术部做维修工
去年签的合同上注明我的工作岗位是生产部一线操作工,工作4个月后把我调到技术部做维修工 去年签的合同上注明我的工作岗位是生产部一线操作工,工作4个月后把我调到技术部做维修工,期间没有更改合同,现在合同到期超了11天,人事部找我续签合同,又把我调回生产部做操作工,两个工种之间工资相差1500多元,工作强度和工作量也有很大差异,所以我没有和公司续签,请问不续签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吗?而且公司在第一份合同的前6个月只给我买了工伤保险,后几个月给我买了工伤,养老和生育三险,我可以要求公司把我工作期间的保险都补齐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
提问时间:2015-07-18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