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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请教一个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疑难问题

请教一个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疑难问题 公司的人事部经理在给员工的那一联“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背面写上了“承诺被偿XXX同志2009年2月、3月份工资,于2009年4月份打入该同志工资卡”。那么这二个月的工资是算做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未到期劳动合同的附属约定或协议,还是算做法定的经济补偿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osej……(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09-06-05 12: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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