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29天人事通知不续签合同
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29天人事通知不续签合同 我所在的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我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资经营及章程中规定我这岗位由大股东外方任命,中方无权解雇我。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外方出具续签正式任命书,合资公司让我签了续签同意书,但是最后超过合同期限29天了突然通知我不续签了,我没有同意,但是公司人事部门未经通知修改我邮箱密码并藏起了我的考勤卡,并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发邮件给其他员工说我辞职了,我还照常上班,已经发邮件给外方,外方目前在协调此事。请问我该怎么办?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我留有工作记录可以被认为继续上班吗?
公司太狡猾太损了,请问我应该注意哪些事项?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f2234……(上海)
提问时间:2015-04-30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