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问题咨询。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作了9年2个月。现公司口头通知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问题咨询。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作了9年2个月。现公司口头通知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问题咨询。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作了9年2个月。现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应该如何给予赔偿?按底薪计算月均工资,还是应付工资总额的平均?包括奖金吗?激励达标奖金吗?
详情:
本人在公司工作了9年2个月,12月4日晚上下班路上人力经理忽然口头告知新来总经理要辞退我,但没正式具体谈清楚。因为平时关系还算可以,故分不清是于公还是于私提前告知。在12月5日在办公室人力经理正式口头通知公司要辞退我并且要尽快离开公司。原因是我不适合公司现在的发展需要了。沟通时非常肯定我过去9年曾经为公司作出的贡献、创造过的辉煌。说公司现在改革期,新来总经理认为我不适合现阶段发展了,说过去几年老板、老板娘对我都非常好也经常送点小礼物给我,加上我今年也拿到了公司较大额的激励奖金,现在公司交给新来总经理全权管理了,公司今年业绩不好,赔5个月资给我。希望我体谅公司的困难。可是,补充说明下,11月初公司新来了总经理,公司在开始大力度改革,也没见大批裁员行动,新老总也己经带自己的人过来加入公司。加上对于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所以并不存在补偿困难的情况。
我的工资组成是:月工资(月基本工资+20%的月度绩考核奖金)+月餐䃼贴+年终奖(无固定标准)。有时还有内部激励奖金(达标了就有奖,不达标则无奖), 往上计算一个年度我获得了较大额的奖金(有6万多+未分发还有1万)。福利:五险,无住房公积金。
入职的第一年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一直没买过住房公积金。
难点:
1、实际上月基本工资。在2013年8月全面要求改签的劳动合同上是分成二部分体现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如:底薪实际上是7000元/月,但是合同上是体现:月基本工资3000,绩效工资4000。当时改签劳动合同时就觉有诈,但是全公司都要求改签,软性逼签了。不过,我当时让人力经理补充了个邮件,说明月基本工资实际上是跟原来合同一样的不变的,有存档。
2、20%的月度绩效奖金是工资福利方案式公布与实施的,未在劳动合同上体现。实际实施己有2年左右。虽然实施过程中不断更改调整考核标准,但基本上过往都能拿到。只是近三个月标准又调整后有小部分不能拿到。
2、工资发放是发放至银行卡上,2013年初就不提供工资条,也不提供明细单,让自己核算,有疑问的可到人力经理电脑上看、核对,但不能带走,包括拍照。以前工资发放都是用老板娘名字卡号发放的。但2013年的年终奖换了其它人员名字卡号发放。一直在14年7月后,每个月的20%绩效,换成了财务人员名字下卡号发放了。
3、激励奖金是以现金形式发放,没有凭据。但有频奖励现场照片和获奖邮件通知。
4、欠交我2005年至2006年一年社保未交。但是2008年重新注册公司(营销公司),劳动合同全部改签了。2009年原签订合同公司(生产工厂)注销,重新更名。难以追诉。
综上,请问
1、公司应该赔偿我几个月工资?
2、月均工资核算包括哪些组成部分?是实收工资还是应发工资?特别问激励奖金是否核算范内?
3、欠交一年社保是否可以按现在标准公司应付部分补还现金给我?
4、应发未发的激励奖金是否可以按承诺给我发放?并且是在我离职时发放。注:谈辞退之前的方案、承诺,新店开拓奖金,店开业后支付发放,但是现在商场延期开业,计划月底开。估计会在公司要求我离开公司时间后开业。
周一,12月8日要我给答复了。
在此恳请各位律帮帮我,指点下。万分感谢!拜谢了!
2014年12月7日,广州天河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玉玲珑-07……(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2-07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