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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以取消该岗位为由,打算调整岗位。

公司以取消该岗位为由,打算调整岗位。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与我面谈,以取消我现在的岗位编制为由,打算对我调整岗位,并且工资待遇降至现有工资的1/3。我表示不同意。
目前合同期限未到,合同签订后公司一直未将属于我的那份合同给我。
我是否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双倍赔偿?
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dppt(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04-03 08:2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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