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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孕期,由于请假时间长,公司以缩编为由变相逼我辞职。

孕期,由于请假时间长,公司以缩编为由变相逼我辞职。 我于2014年5月份入职,10月份查出怀孕,后有先找流产,连续请病假至2015年1月3日,公司提出对我进行岗位调动,如果不同意就解除劳动合同,赔偿2个月的工资。我想问一下,我是否有权拒绝岗位的调动,同时,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直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并且缴纳社保。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赵静楠(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5-01-04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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