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遗留问题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遗留问题 我父亲现年69岁了,曾经是军事大学毕业,之后在西藏军事测绘队工作几年,转业后到地方军工企业工作直至97年,那时父亲已经53岁了,按照从军记工龄来计算也有35年的工龄,97年企业突然以父亲工作态度恶劣为由将其除名,实际上父亲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恶劣行为,主要是性格耿直得罪了领导
导致,自从除名后原先单位分配的住房被收回,从此就成了闲散人员,父亲在单位期间曾经派到上海财经大学深造,得到高级经济师职
称,全国500名优秀企业家称为,论文也选刊
出版,问题来了,之后实行社保的时候他一无所有,直到08年政府解决社会上一批没有生活保障的人群实施了一次性2万元买断社保,从最低400多开始拿,没有医保,当时想到单位提取档案去社保局,据说提档购买的待遇会高很多,但是原单位谎称档案不在工厂为由拒绝提档,实际上档案一直在工厂,现在我父亲是参军多年然后在国营企业工作了二十几年最后却得到社会闲散人员的待遇,我曾经去社保局咨询过能不能补充档案,答复是已经享受了社区社保不能更改了,所以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nguo……(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11-13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