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试用期已过,公司没签正式劳动合同,立即离职合法吗?入职时公司只是在本人入职申请表之类的东西上写着试用
试用期已过,公司没签正式劳动合同,立即离职合法吗?入职时公司只是在本人入职申请表之类的东西上写着试用 本人在2014年6月30日入一单位工作,入职时公司叫我填了一份入职申请表之类的东西,上面写着是试用期3个月,后来本人因事于2014年9月19日离职(离职当日本人是上午提出请辞,老板当时以这几天工作忙拒绝批准我的请辞,要离职都必须等3天后,我便以没签正式劳动合同,入职时公司亦没提供相关的规章制度手册以及人事均没说明此情况拒绝继续工作,然后于当日下午发了信息给老板就离开),现在公司已发放其他人员的9月份工资,但我却没有,后来我亦曾亲身前往单位找老板要回工资和去所在的劳动服务所投诉,但老板坚决以我离职迅速,没给时间公司准备为由拒绝支付我9月份的工资。我想问问这样立即离职合法吗?我能追回什么?另外老板事后能以我离职迅速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追讨我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nent(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4-11-01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