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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公司不予续签

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公司不予续签 您好!本人于07年3月入职一家公司,09年2月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中途续签一次,2014年9月劳动合同到期,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工合同,但公司单方面不予续签,我是否有权向公司要求1.支付我09年2月至14年9月期间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高温补贴?2.要求公司补交09年2月前的社保?3.支付我双倍经济补偿金?另09年2月前本人手里无劳动合同、无工资条、工资现金发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gsh……(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14-10-2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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