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有关广告法方面的问题!
有关广告法方面的问题! 文中给出材料:
一、基本事实过程:
某报以“电视广告专家一人饰多角被曝光”为题,披露电视广告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专家”,向观众推荐一些疗效神奇的医疗保健用品。有些,“专家”竟然出现在不同的广告中,但身份和名字都不一样。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广告中,有时是医学杂志编委关教授,有时又是保健协会理事陈老师。该报举例说,在一家电视台播出的某纳米能量杯的广告中,一称健康饮水协会理事的陈某以专家的名义出现,而在某延寿酒的广告截频图中,该人又以《北京中医》杂志编委、中国中西医结合协会理事、北京中日友好医院主任医师关某的身份出现;在另一来自天地磁疗仪的电视广告中,同是该人又以一脸痛苦的表情扮演了一名心脏患者。类似的还有,同一人在某广告中是男科医学教授,在其他广告中又扮演了刑侦专家,以至退伍军人。经网上搜索查明,上例中的,“变脸专家”均是影视公司的演员。而经向广告中所标榜“专家”的身份单位核实,广告所涉及的单位查无此人。
二、各方反映:
(一)、记者以顾客身份查询广告产品的生产厂家,厂家回答广告是影视公司负责制作的,他们请什么专家我们不管,只要说出产品的功效就可以。
(二)、记者与“专家”所在影视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承认:该演员在一些广告中以专家形象出现,我们为一些厂家拍摄过广告,那些事实都是一些小的专题片,里面的各种角色都是编剧设计的,该负责人还说,拍摄这种广告的公司很多,让专家、群众等角色在片中介绍产品情况,也不存在误导消费者问题。因为,演员并不是知名演员,仅是通过他们表达一下说法,宣传一下产品。
(三)、网友评论:
1、“演员扮专家太过分了,请有关部门追究这些假专家涉嫌“招摇撞骗”的责任”。
2、“电视广告不可害人,电视台认钱了”。
3、“奸商,骗老人钱,大爷今年65岁,很容易相信这些广告”。
(四)、律师释法:
根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产品使用者出现问题,发布广告者、扮演专家的演员都将承担责任。
(五)、有关部门:
国家工商总局工作人员表示,此类广告属虚假违法广告,全国整治该类广告行动一直在进行。
三、问题:
1、此类广告的性质及演员假冒专家进行广告宣传行为的性质?
2、此例中所涉及的各方面分别构成何种法律关系?各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和各法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3、判断一下本例中的责任方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
4、从演员影视公司的自律,公众媒体的社会责任,消费者的自我保护,主管部门的法律规制和治理等方面,对本例进行综合评述,写一份评析报告。
请法律专家,给予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江依依(上海)
提问时间:2009-03-18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