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婚姻法方面的问题
你好,我不是律师,只是还懂些法律,你的问题我可以给你回答,你可以作参考:
首先,他们属于是事实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事实婚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有争议的,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你的男朋友确实已经不爱她,就建议他到法院与她做个了断。
其次,她有你们吃饭的手机照片,和在你朋友那证实他手机里的短信是你的号码的QQ聊天记录,这样她也不能作为有力证据告你。朋友在一起吃个饭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不过,若当时你们的行为太过亲密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再次,现在她每天打电话威胁恐吓辱骂你的家人,并扬言带一大帮亲戚到你家闹事等等,你有条件的话,可以记录下她的恐吓内容,可以记录她辱骂你家人的视频等作为法律证据,她的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
最后,我要建议你的是,婚姻它不像恋爱,你要考虑清楚你们的关系,不要再步“前女友”的后尘。祝你好运!
1。他们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是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你们之间也是非法同居关系,不犯法的。
2。它要告你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3。她有任何闹事行为都应该立即报警,必要时保留证据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