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有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以无资格证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有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以无资格证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在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国有医院药房工作已近半年,医院在用人之前就知晓我们暂无资格证,但还是留我们在医院工作。之前医院承诺和我们签合同,并且也签署了一份合同,但是医院方面未加盖章,此后院方也按照签了合同的工资标准给我们发放了两个月的工资,但是现在医院在无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以此为由不承认与我们签订了合同,以前签订的合同作废,每个月只发给我们500元钱,给我们一个学员的身份,但是我们做的工作比签了合同的还多,并且值了夜班也没有夜班费,节假日加班也无加班费。请问医院这样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们应该怎样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我们又应该收集些什么样的资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wowa……(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11-25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