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如何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
双倍工资如何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工作了两年半,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往往以过时效而不支持。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有什么时间要求,劳动监察条例的投诉时效是2年,劳动关系解除后,两年内都可以要求责令支付?具体找哪个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不愿意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cewzb(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4-07-12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