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试用期过后没有签劳动合同转正式员工任然继续工作一个月
试用期过后没有签劳动合同转正式员工任然继续工作一个月 在一家传媒公司做人事专员,刚进公司时因行政休产假,我做的很多工作都是属于行政范畴的 工作,本职工作就是每月考勤和招聘以及员工培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除了本职工作外还兼顾行政上的和积极参加其他部门的活动当工作人员,公司只要一有急事需要我回公司处理的我二话不说马上回来加班,与公司同事融洽,经常帮助前台文员协助她的工作以及行政人事经理的工作,人事经理对我的工作也很认同,。但是现在三个月试用期过去第四个月也快过了(我是2014年2月28日入职,应该5月27日转正),公司副总以公司经营成本大没有盈利为理由说要裁员,然后说我工作期间没有做出成绩为由不肯签字让我转正,说我工作期间没有做什么。其实在试用期间我已招了两个会计,一个市场部客户经理,一个美编,但是由于公司地理位置在城镇不像在中心市区那样,对于影视和设计这块的人员招聘比较困难,大多数应聘者不愿意过来。加上之前有两次老总说我招聘网上没有及时更新,然后以这些理由不让我转正。我自认工作期间尽心尽力为公司,任劳任怨。入职公司有买社保,然后五月份开始转股份制,新三本挂牌说要上市,然后五月买公积金,试用期签了试用期合同,现在时间已经快过第四个月了,公司任然没有和我续签合同及确认我是否可以转正。只是说等公司决定。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如果劳动所告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每个月的工资条没有发到手上都是在公司存档。这样可以证明我和公司的用工关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lang……(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6-28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