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有关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的问题
有关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的问题 我于2013年5月4日入职了现在这家公司,当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被公司聘为程序员,至此现在已经完成了一个重要的游戏项目,接近上线阶段,但是公司由于本来并非是做游戏的公司,据HR所言公司要上市,无法负担我们部门只支出不盈利,就想把我们整个部门17个人解散,但是我们这个部门的所有工作都是兢兢业业,并没有任何重大错误和纰漏。现在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早上突然告知我们被公司辞退,并且HR原话“即刻生效”,赔偿经济数额为工作年限+1个月的工资赔偿(未满半年按半年算)
由于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在里面的第3.2条上面写了“在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公司应按月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总额相当于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前一年该员工从公司取得的年宗收入30%”,这个金额我们是不是有权利拿到?我们无法再获得保密费,但是保密协议上面写了还需要我们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有2年的保密义务,这是不是不合法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anle……(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5-12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