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本人2014年4月23日正式入职现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试用期为2个月,规定试用期工资为5600,转正后为7000人民币,在工作期间领导就有故意刁难之意,在入职后无任何培训及指导,本人工作期间积极配合领导交代任务,努力完成,并无任何违反合同规定事项及不配合行为,且假日期间加班应得薪资,领导不予批准,在5月9日,公司人事部门给予一份简单的“不能胜任工作说明”及辞退报告一份,要求我在三日内办理离职相关手续,本人觉得很不合理,当时是因为此公司开出条件不错才从原公司辞职的,现在工作才2周左右,就想单方面辞退我,我觉得很不合理,自己那么努力并无任何不良记录,辞退理由实在无法接受,想要咨询下我接下来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忆风幽梦(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05-09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