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噢,我有一承包合同,合同上注明单项文字未提及的不含合同内增加,须另行议价,而甲方却强制性的说要么接着干完,要么付款90%,扣除10%作为违约金,请问这个算是我违约么?而且在没协商好的情况下甲方又把合同内的项目转给第三方了,这个我能要求甲方赔偿吗?还有合同注明每完成一道工序就付一道工序的工程款,而我已完成了两道工序项目,甲方却还未结算,而最后一个项目因为协商不好,以及甲方的资金不到位,导致乙方工人拿不到工资不满而停工,这个责任应当谁承担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3393……(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4-04-15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