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去日本劳务的纠纷
去日本劳务的纠纷 律师你好:在协议期内,我妹妹在中国是通过考核去日本的,但到了日本做了几个月,日本方面认为我妹妹在工作方面思维和动作慢了点,日本社长以借口动作慢,没活做,不加班等理由。补贴了1-2个月的工资,打发我妹妹回国。请问:日本这种做法对吗?是不是在欺负我们中国人? 我妹妹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意识及经济损失(去日本付的服务管理费,总24000元),盲目的回到了中国。协议签了3年,提前回国了,请问我妹妹交的服务管理费24000元能要回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熊妈咪(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4-04-11 22:16